美國的非建制地區
美國有一種地區 (region),叫做「非建制地區」(Unincorporated area)。
在台灣長大的人,「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」:每塊土地,應該要有人管理才對。
我本來想斥責一下,但是美國實在太大了(本斥但大),很多荒涼的地方,根本沒有人要管 — — — 也不見得需要管。
從土地面積來說,美國有 96.5% 都是屬於「非建制地區」。
也就是說,只有少少的 3.5% 土地面積,才是「有建制」的。
所謂的「有建制」(incorperated),就是指在「市鎮」的範圍內。
所謂的「市鎮」 (city) ,就是有提供公共服務的地方。
什麼是「公共服務」呢?包括:警察,消防隊 … 等。
對,「公共服務」不是基本人權,不是每塊土地都會提供。
從人口數目上來看,有 63% 的人口是住在「市鎮」當中的。
其他的 37% 人口 (三分之一人口),是住在「非建制地區」。
然而,這些「非建制地區」並非全然沒有「公共服務」。
如果居民有錢,就可以任性自己搞「公共服務」。
一個有名的例子:史丹佛大學 (Stanford)。其實它也是一塊「非建制地區」(雖然 Palo Alto 就在隔壁)。其警察局就是學校自己的,跟 Palo Alto 沒有關係。
有時候,這些服務會由州政府,或是郡縣 (county) 提供。
有的時候,這些服務會跟其他「市鎮」或是「郡縣」租用。
例如:矽谷豪宅群聚的 Portola Valley ,就跟 San Mateo County 簽合約,由 San Mateo 提供警察服務 (這裡)。
當然,另一項服務也是由別人提供:消防隊 猛男福利(X) 服務 (O)。
你可以想成警察局其實只是一個「企業」,一個提供「保全服務」的企業。既然是「服務業」,就表示這個業務「可以出租」。
(SaaS + O2O [誤])